【物价局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
【物价局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制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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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全体员工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努力打造价格团队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个接听电话并与本局来访工作人员联系的人,负责回答当事人的询问和处理事宜。一、为进一步增强局内全体员工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价格团队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个接听电话和联系本局来访工作人员的人,负责回答当事人的问题,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处理或指导相关事项责任制的办理。
三、当有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与来访有联系时,职位最高的人首先向负责人询问。
四、咨询属于我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我局监测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我局的工作程序,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详细解答,不能解答的,负责介绍相关人员为当事人解答。
,第一责任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负责办理;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服务对象说明需要一次性补充的手续和要求;一时难以办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清楚,并约定办理时间。
不及物动词对于不属于库房职责范围的事项,第一责任人应在简要询问相关情况后,主动牵头到相关库房。如果相关库存室人员缺席,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出解释。接(答)话要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知道,不属于我们”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七、对于涉及本局几个单位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并牵头办理。各股办不得互相推诿,不得人为给外籍员工制造麻烦和不便。
八、不属于本会职责范围的,第一责任人应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并尽力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领导负责批评教育。因人为因素对器官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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