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古代的经济政策
──氏族公社所有
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原始社会形成公社共有、成员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土地制度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
这段材料说明夏、商、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是怎样的?
土地国有制度
“井田制”
──井田制
井田制的特点:
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同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故称井田;
庶民和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作。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
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春秋时期,铁犁牛耕的出现,大量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私田主人不向国君缴纳赋税。
②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
③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各诸侯国也相继进行税制改革,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转化。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渐形成。
、特点及演变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几种形式
封建社会
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国有土地所有制
地主土地所有制
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特点
①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
②广大农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没有土地,受到封建国家和地主的残酷剥削和压迫。
③封建政府和皇帝还直接掌握一部分土地。
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兼并问题
徭役
兵役
(均田、限田)
封 建 国 家
佃农
抑制兼并
地主
自耕农
田赋
人头税
田赋
土地兼并
沦为
农民起义
激化矛盾
新的封建国家
新的自耕农
轻徭薄赋
均田制
开始于北魏,发展于隋唐。
内容:政府除了将百姓原有的田地算作政府的“授田”外,还将荒地和部分官田授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百姓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还要服徭役和兵役,隋唐时,规定可以纳绢代役。
意义:均田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民拥有少量土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使荒地得到开垦,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瓦解:随着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和土地买卖的频繁,加之安史之乱,均田制逐渐瓦解。之后,封建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明清时期,土地高度集中,封建土地制度逐渐成为农业发展的桎梏。 (均田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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