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赔偿制度
为搞好图书馆的规范化建设,保持图书的良好利用条件,为使广大师生更好利用图书,制订本规定。
1、凡从图书馆中借出的图书,归还时,有沾染、破损、毁坏、失落的都应作相应的赔偿。
2、沾染,破损的图书的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毁坏、失落图书,赔偿原书定价的3倍,一套图书失落其中一本的,根据不同书籍的情况,应按失落全套图书赔偿,或者在通知赔偿后的一个月内购置一套同样的图书赔偿亦可。
4、借阅图书要按时归还,学期末还未归还的同学图书馆有权按失落处理,要求借阅者赔偿。
5、借阅图书时未向管理员说明,在归还时发现损坏,破碎的,管理员有权要求借阅者作相应的赔偿。
二、图书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校的图书管理措施,加强图书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图书资源,为学校教育和学习服务,为师生服务,结合本校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1、学校图书馆应配备必要的设施,配备必要的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2、图书馆应制定各种具体的管理制度,对图书的采购,分类,编号,存放,报损等,做到有计划,有依据。
3、学校应对管理员进行必要的图书管理编号和专业操作能力的培训。
4、图书馆有固定的开放时间和借阅时间,做到“方便师生,服务教学”,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5、图书馆建立完整的赔偿制度,责任到人。
6、图书馆建立完整的保管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减小图书的自然损坏,防止发霉,蛀虫。
三、图书馆借阅制度
为加强图书馆的规范化建设,使图书充分发挥效益,服务于教育,服务师生,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都可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
2、对外借阅的图书范围是各种文学作品,与教学,生活有关的书籍。
3、为保护好书,词典辞书和其它一些珍贵书籍恕不出借,只能在图书室内翻阅。
4、借书时应保持安静,轻拿轻放,不是故意损坏图书。抽出翻阅的图书如不借出应放回原处。
5、借书时应对书进行检查,发现沾染,破坏的及时告诉管理员,否则出室后概不负责。
6、借阅的图书要按期归还。
7、教师借书每人每次最多3本(或者一套),学生每人每次最多1本(或一套)。
8、其他事宜,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图书阅览室规则
1、每天定时开放阅览室,充分发挥书刊作用。
2、两周写一份师生阅览情况报告(阅览人数,阅览指向,阅览纪律,阅览意见等)。
3、经常更新,丰富阅览资料,为师生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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