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死亡、死胎、死产分析制度一、村级负责提供出生及死亡信息、做好死亡原始登记,镇级入户调查填写死亡报告卡, 作出死因诊断, 每月向村例会反馈各村监测情况,每季度 1 次上报统计资料。二、凡在围产期死亡《指孕周 28 周的死胎、死产及产后七天新生儿死亡》,要负填写围产儿儿童死亡报表,并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居住地址中要填写清楚母亲户口所在地,以便核对落实。! 三、基础数据和指标的统计与分析, 应定期根椐各级机构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围产保健基本数据和指标的统计与分析, 建立健全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定期进行围产儿死亡评审。四、每季度进行一次死因评审, 确认死因进行分析, 找出造成围产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以及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可避免死亡的干预对策。五、镇级单位通报主要死因及其影响因素, 并对干预的重点环节, 实施的有效途径等提出明确要求, 及时指导工作实践, 调整工作上的偏差。六、根据监测所获取的重要信息, 为了更好地指导干预措施, 使干预更有针对性, 扩大了监测的干预工作的作用, 有效降低围产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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