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理廉政工作,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监理服务,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良好形象,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公司多年的廉政建设实践,在本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我公司将从“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建立沟通渠道、严惩违纪行为”四方面入手,使监理工作达到“严格、热情、廉洁、高效”的目标。
1、健全廉政制度,建立约束机制
进场之初,监理单位将与业主签定《廉政合同》,监理单位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每位监理人员签定《廉政责任状》,层层落实廉政措施,以交通部、交通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廉政出现问题。
2、 严格遵守监理工作守则
廉政建设始终是我公司的监理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多年来常抓不懈。因此公司的监理人员无论在哪个项目都能做到工作上客观公正,一丝不苟;为人清清白白,廉洁正派。为了做好本次监理工作,在投标阶段,我公司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进场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查,拟投入的人员具有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品质,除此之外,对我公司派出的监理人员在廉洁奉公方面严格遵守《员工廉洁从业公约》,如下:
第一条 为了贯彻IS09001: 2000质量标准,确保本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得到客户满意,维护本公司声誉和权益,特制订《员工廉洁从业公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从事监理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遵纪守法,诚信敬业,使每个从业人员树立起高尚的个人形象。
第三条 监理工作必须以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为依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要充分认识到:玩忽职守,导致工程质量出问题就是不廉洁勤政。
第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公司从业人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廉洁自律“八不准”规定:
㈠不准玩忽职守,对工作或监理项目工程质量造成损害。
㈡不准利用职权之便,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取非法利益。
㈢不准接受相关单位影响公正执业的各种邀请活动。
㈣不准对被监理对象“吃、拿、卡、要”。
㈤不准向被监理对象介绍设备、材料供应商和工程分包人。
㈥不准个人购买车辆用于本公司监理项目或租给被监理对象使用。
㈦不准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本监理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㈧不准违反公司规定,弄虚作假,另立账户,为谋取个人或局部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 监理人员必须处事公正、客观,实事求是,敢于坚持原则;评定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和处理质量问题要以准确的测试数据和资料为依据,忠于职守严格把关。(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资料终身负责)
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转借、出卖、伪造、涂改监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历证明。
第七条 积极参加公司和所在项目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学习、掌握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法规、新制度,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第八条 对违反公约人员的处理,根据违约情节轻重、影响大小、造成损失等情况,将区别对待,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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