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男女为拿拆迁补偿假结婚律师: 合法利益合法争来源:中国经营网作者:尚艳日前国内媒体爆出“成都一对男女为拿拆迁补偿假结婚”的新闻,再次引发民众对于“拆迁”一事的关注。据成都商报报道, 2006 年陈丽( 化名) 、刘国( 化名) 两人领取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和大多数新婚夫妻不同的是,促使陈丽和刘国走到一起的原因不是感情而是利益。当时,陈丽居住的房屋面临拆迁,于是两人一人为了拿拆迁补偿, 一人为得到对方承诺的 26000 元报酬领取了结婚证书。谁料结婚容易离婚难,在事成之后的 6年多时间里,先是丈夫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妻子又起诉丈夫,要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也被法院驳回,一对假夫妻深陷婚姻牢笼难以逃脱,自食恶果。近年来,居民为多拿拆迁补偿假结婚的新闻不断见诸报端,陈丽就是被金钱冲昏头脑,满脑子只想着拆迁补偿,为了多得补偿,不惜花钱聘请自己的另一半的典型代表。在征地拆迁领域极具权威性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律师认为, 陈丽的作法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赵健律师表示: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并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正因为如此,很多地方政府在征地时,采取了极不合理的按照户口人数给与补偿的原则。陈女士,之所以会采取假结婚的方式来获取拆迁补偿,极有可能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经就土地征收补偿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不能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这意味着,陈女士只要证明自己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是集体土地的合法拥有者,就完全有资格得到拆迁补偿了,根本不用花钱给自己雇个老公来获得补偿。此外,想要获取一个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应该依据国家法律用正规合法的途径争取,而不是依靠耍小聪明。”如今,最困扰陈丽和刘国的问题无疑是离婚不成。先是刘国起诉离婚,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陈丽又起诉刘国,要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也被法院驳回,而两人在结婚之前签署的一份“君子协议”也丝毫不能帮助问题的解决。在结婚之前,陈丽和刘国共同订立了一个守信用的君子协议,约定男方配合女方办好统征前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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