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
一、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次人单位从业人员:谁发工资谁统计 ;
由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即谁使用谁统计,无论用工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劳务 派遣公司不填劳务派出人员,仅填本公司其余人员。
二、 指标解释(以I102-2表为讲解对象)
、从业人员
1、 什么叫从业人员?
指报告期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为时点指标 ,是在岗
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分为期末数和平均数,平均人数必须严格按计算公 式计算。
2、 从业人员不包括哪些?
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3、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 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 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4、 从业人员构成: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相关指标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期末最后一日 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 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女性
必须严格按单位花名册中女性人数填写,该指标不能空填,如果报表单位没有女性人员, 请在报表中水卜填零。
非全日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 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 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 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
、在岗职工
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1、在岗职工包括(在岗职工不能漏填以下人员):
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 (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
处于试用期人员;
⑶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工、县聘、州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⑷派往外单位工作或学习超过半年以上,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 (如挂职锻炼、外派
工作等情况)。
在岗职工不包括:
(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 劳务派遣人
员"指标中;
(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
(三) 劳务派遣人员(有的单位填,没有的单位不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 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 员。
1、 劳务派遣人员统计原则
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 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2、 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外包人员
统计原则上的区别
劳务派遣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 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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