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前后对齐就座,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
二、考生必须带本人学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学生证放在桌子右上角。如学生证遗失,必须由学生所在系开具学生身份证明并附该生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对桌面和抽屉进行清理,桌面或座位周围若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应向监考人员报告,由监考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四、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页开卷及开卷考试允许带的资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储存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考场内未经许可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五、考试桌上只准摆放文具和考试指定用品,考前携带的其他所有物品(手机等必须关机)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色和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红色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七、考生在答题时,若遇试卷不清或分发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其他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询问。
八、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考场;因特殊原因须离开考场时,应请示监考人员同意并由其陪同。
十、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场,不准在考场附近交谈及喧哗;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准交卷,须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示意离场后才准离场;严禁将试卷带离考场。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谈、喧哗吵闹、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以任何形式交换考试信息;不准夹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准换卷;不准冒名替考;不准吸烟。
十二、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原位,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示意离场后才准离场;严禁将试卷带离考场。
十三、考生若违反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应立即制止、纠正,对考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考试违规和作弊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违纪处分规定》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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