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经对四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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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唯感觉派,一面不承认经验范围外的本质尘,一面又承认经验范围外的他心,便是佛家所谓不平等因。至必罗素辈,又说色声等关系可离感觉而存在,而不知离去感觉而存在的,已经不是色声等,而是另外一种功能。又色声等虽显,彼种功能仍自存在,色声等是五识的相分,而彼种功能是八识的相分。色声就是感觉,安得离感觉而存在。感觉离感觉而存在,岂非不通。梦境离梦而存在,谁能相信。所以醒境和梦境的分别,在醒境的‘能缘’,每每有他心和别识(谓第八识)做所缘缘,而梦境没有。至于‘所缘’不离‘能缘’,按之实际,且是一体,无有所谓‘能’‘所’,那梦醒是一样的。而且醒境也不都是有所缘缘的,例如一个人白天里沉思默念,想入非非,这些思念,都是所缘,和色声香味一样,不过不尽有所缘缘罢了。但是所缘缘,不是他心,便是自己的八识,也是缘生,也有觉性,也都无常。所以又和康德他们的物之自体迥不相侔。)复次,相分对于见分也可勉强称所缘缘。那么,凡‘所缘’皆是‘所缘缘’,意识缘龟毛兔角也有所缘缘。但是既然终归和见分是一体,还是说他‘所缘’非‘缘’为佳(唯识或称所缘为亲所缘缘,称真的所缘缘为‘疏所缘缘’,此点于〈见相别种辨〉〈唯识今释补义〉两文中,皆有讨论)。
第四种缘叫增上缘。除去以上三缘,其余诸缘,都是增上缘。世间所谓因果,大半是增上缘的作用。例如先生教学生读书,先生便是学生的增上缘。风起花落,火烧水沸,风起火烧,便是花落水沸的增上缘。这是就诸识相续讲的(起落烧沸,都由眼识相续而成。有如活动影戏,那动是由许多片子相续而成。此理精微,读者细味)。若就一识讲,眼识有九缘。
(1)空(空指八识所变的空)。(2)明(指光之本质或功能)。(3)根。(4)境(通是八识所变的功能)。(5)作意(一种心所,当于注意。所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便是缺乏作意这个增上缘)。(6)八识。(7)七识。(六识(这儿单指见分而言)。(9)种子。这九缘中,等无间缘不在内,因为前一刹那的眼识先灭了,不能和其他诸缘和合俱有。其余八缘中,种子是因缘,境是所缘缘,剩下的通是增上缘。各识的增上缘,有多有少。眼识最多,如上所说。耳识除去‘明’。鼻识舌识身识又除去空。意识又除去自己,合根与七识为一(因为意识即以七识为根,而前意识于后意识为‘等无间’,非‘增上’)。七识、八识又除去自己和六识,算只有两个增上缘了(七、八识互为增上缘,再加作意,故只有二)。五识待缘多,缘多难办,所以常常间断。六识待缘少,而且所待众缘无时不具,所以除掉遇到‘违缘’以外,无时不起(佛家说与意识相违的缘有五种︰(1)无想天,(2)无想定,(3)灭尽定,(4)极睡眠,(5)极闷绝)。至于七、八识,所待众缘,既无时不具,并且连‘违缘’也没有,所以永远现行。
四缘生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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