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拆迁安置方案
为顺利推进商业广场项目,确保项目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制定商业广场项目拆迁安置阶段工作方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拆迁安置指挥部机构设置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安排:
(一)完成项目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
1.由区经合局负责完成项目拆迁安置用地选址定点工作。(年11月10日前完成)
2.由区发改局负责,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对10、11、30号安置地块地形图的绘制。(年11月20日前完成)
3.由区城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完成10、11、30号安置地块的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年11月30日前完成)
4.由区城投负责,区发改局、区经合局配合,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30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1月30日前完成)
(二)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区城改办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上单位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区经合局、雁南街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项目地块中集体土地上村民及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年11月5日前完成)
3.由区拆迁办负责,区城投、区建设局道办事处、村配合,完成拆迁评估工作,就拆迁安置方案与项目地块及30号居民安置地块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及住户进行洽谈。(年12月25前完成)
4.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城投
5.由区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年12月30前完成)
(三)开展动迁工作
1.由区拆迁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雁南街道办事处配合,于年2月20日开始进行项目地块中国有土地居民的动迁工作。(年3月31日前完成)
2.由国土城关分局和区城改办负责,区执法局、公安城关分局、区检察院、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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