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一、规划编制范围规划范围:南庄镇中心城区西北片区位于禅城区南庄镇西部, 顺德水道与吉利涌交汇的三江口处,与南海区西樵镇毗邻。四至范围:北至横一路(魁奇路西沿线) 、西至顺德水道,南至吉利涌,东至佛一环,规划用地面积约 平方公里。二、功能定位发展定位:(1)南庄镇充满活力的政治、商业、文化中心;(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3)具有岭南特色的珠三角都市型农业观光区。三、开发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 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 2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 ,涉及 5大类城市建设用地。四、人口发展规模规划编制区内的居住人口容量约 6万人。五、用地总体布局本规划编制区的规划结构为“一环、两带、两轴、三心、三片、多节点”。“一环”:即规划区内结合现状河涌规划的串联各个组团的水环。“两带”:即沿顺德水道、吉利涌形成的生态滨水景观带和对着罗南文化中心形成南北向的滨水绿化景观带。“两轴”:即两条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线。一条为沿南庄大道东西向的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一条为沿紫洞路南北向的城市功能联系发展轴。“三心”:即在南庄大道与紫洞路交汇处结合地铁站和镇政府形成的镇级综合服务中心;在南庄大道与吉利路交汇处形成片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在罗南村结合生态观光园形成区域的生态景观中心。“三片”:以隆庆路和紫洞大道所分割成的生态观光区、现代生活区和综合服务区。“多节点”:即沿片区规划的景观水环,结合开敞空间或重要位置形成的景观节点。六、建设用地使用强度 1 、容积率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容积率一般控制在 - 之间。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本次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按照地块的交通区位条件及地块规模大小控制,容积率一般在 - 之间。规划南庄大道两侧商业地块容积率控制较高,沿江地块容积率控制较低。以拍卖地块按照拍卖时的条件执行。居住用地:规划中将居住用地细划分为 5 个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社区内统一安排,以方便集中使用,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的容积率建议控制在 - 之间。教育用地:中学、小学的建筑应按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一般中学按容积率 ~ ,小学容积率按 ~ ,幼儿园容积率按 ~ 。 2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为规划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与地块净面积之比,本次给出建筑密度上限。行政办公建筑密度控制在 40%以内;商业服务建筑密度控制在 40 %~ 50 %;商住建筑密度可控制在 35 %以内;规划中将居住建筑控制在 30 %以内。居住区内中学、小学的建筑应按地方教委的有关规定,建筑密度按 20 %以内控制;幼儿园建筑密度按 30 %~ 40 %控制,具体指标和调整原则可按照文本的规定执行。 3 、建筑限高为地块建筑物最高控制线,规划给出指标上限。规划区内商业建筑、办公建筑限高在 75-150 米之间,其中片区内最高建筑控制在吉利路、紫洞大道与南庄大道交汇的区域。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 100 米以内。 4 、绿地率绿地率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净用面积之比,绿地包括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道路红线外的绿地) ,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规划给出绿地率下限。由于规划区有较多的三旧改造地块,绿地率指标过高将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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