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改革,全面完成县委下达的农村改革工作任务,根据《县2016年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不动摇,以“六个盘活”为抓手,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着力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新型业态,着力创新农业机制模式、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基层治理,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
(一)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特色产业所有权、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林木果权颁证在数量、规模、审批程序和颁证效率上有新突破。(农业服务站牵头实施)
2、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颁证。(农业服务站牵头实施)
3、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新颁证3万件。(乡国土村建站牵头实施)
4、农村宅基地颁证、林权颁证,完成评价、纠错、完善档案等扫尾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分别牵头,各乡镇参与实施)
5、完善硬件、健全制度、优化程序,规范运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农业服务站牵头实施)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6、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信局参与实施)
7、新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0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50个以上、专业大户250户。(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
局、各乡镇参与实施)
8、制定指导意见,推动能够由市场配置的资源、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参与实施)
(三)大力培育农业新型业态。
9、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广火炬唐村坝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模式,新发展10个以上代种代收、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技术培训服务等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县农业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相关乡镇参与实施)
10、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拓展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县供销社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参与实施)
11、新增14个城镇、社区的农产品直销网点,强化农产品本地营销体系,推动农超、农企产销对接。(县经信局牵头,县农业局、县供销社、相关乡镇参与实施)
12、巩固已建成乡村旅游示范村,新建成方山、园顶、小岭子、棋子顶休闲农庄4个、旅游扶贫示范村6个。(县旅游局牵头,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参与实施)
13、建成空山森林康养试点基地1个。(县林业局牵头,县旅游局、相关乡镇参与实施)
14、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新增特色网店100家,电商示范村20个。(县经信局牵头,各乡镇参与实施)
(四)大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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