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doc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制度
一、 安全警戒是防止爆破事故的有效手段,爆破作业必须重视安全警 戒,爆破现场只有在确认安全警戒到位的情况下,才能起爆;爆后只有在确 认无盲炮等安全隐患时,才能撤除安全警戒。
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完成好两次警戒任务,即装药时的警戒和起爆前后的警戒。
三、 装药时的警戒范围由爆破作业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 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装药警戒区。
四、 起爆时警戒范围由工程技术人员在进行爆破设计时确定。一般性的 露天小规模爆破,在确保布孔、钻孔、装药、填塞、连网路等环节操作正确 的前提下,则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中规定的个别飞散物最 小安全允许距离进行警戒,但在斜坡上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加大50%,每次爆 破还必须结合现场实际,予以放大警戒范围。在操作正确的前提下,各类型 的爆破警戒范围,则不小于下述数值:
1、 破碎大块岩矿
采用裸露药包爆破,危险区边界为400米;采用浅孔爆破法,危险区边界 为300米。
2、 浅孔爆破
危险区边界为200米,但在复杂地质条件下或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 300 米。
3、 深孔爆破
危险区边界按爆破设计确定,但不小于200米。
4、 扩壶操作
凡是进行扩壶操作,危险区边界为50米。
5、 浅孔药壶爆破
危险区边界为300米。
6、 深孔药壶爆破
危险区边界按爆破设计确定,但不小于300米。
7、 蛇穴爆破
危险区边界为300米。
8、 丽室爆破
危险区边界按爆破设计确定,但不小于300米。
五、 每次爆破作业,现场爆破负责人为安全警戒第一责任人,切实组织 执行好安全警戒,在本次爆破作业危险区边界以拉绳子,挂牌子等方式设置 明显标志,还必须派出岗哨,向岗哨明确警戒范围和站立位置。防止人员、 车辆、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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