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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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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主将老师:何丹怡
如何做好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一、 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点
二、 司法鉴定与传统的结算审核的区别
三、 鉴定工作中的难点及其处理方法
四、 报告的格式
五、 总结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及特点
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
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特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客观、科学和准确的鉴定结论 ,直接关系到侦
查、检察和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认定。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与传统的结算审核业务的比较
一、不
同之处
司法鉴定
审价
定义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涉及的造 价纠纷,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 构和鉴定人,依据造价专门知识进行分析、研究、鉴别 并作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活动。
工程项目已完工、结束、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 格且交付使用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 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 的一种活动。
程序
司法鉴定委托一一司法鉴定受理一一司法鉴定实施
鉴定意见出具 鉴定人出庭。
审核委托一一审核实施一一出具审核报告
作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裁判的科学实证活动, 其目的是得出解决工程造价案件中争议焦点的事实 ――证据,以司法诉讼为前提,具有一定的被动性。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为司法诉讼服务的。
用于发承包双方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法律效
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只限于解决工程造价的事实问题,为 案件提供专业技术证据,不涉及责任的认定,更无对责 任方的处理权,鉴定意见只对委托鉴定单位或委托人提 供,无权对外公布。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49号),
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其成果文件可作为发承包 双方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标的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工程造价纠纷案件焦点问题为标 的,往往只涉及建筑工程的某个分部或分项,如安装专 业、地下室工程等。
工程造价审核一般以基建项目整体为标的。
管理机
构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管理机构为:司法部门 +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
工程造价审价的管理机构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相
同之处
司法鉴定
审价
独立性
两者均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开展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计量、计价,做出不带任何偏见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成果。
和公正
性
技术背
景
两者工作涉及的专门问题均属工程造价专业范畴, 工作人员均需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门知识, 并采用相同的技术
方法针对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依据
两者均依据以下工程造价资料开展工作:工料消耗定额、计价信息资料;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算 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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