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容器管理规程目的:建立生产过程中周转容器的管理规程,避免混药和污染。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周转容器的管理。责任: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周转容器的材质应保证不与所盛装的药品发生化学变化,不吸附药品,不脱落颗粒或纤维状物质。 周转容器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 周转容器应有较好的密封性能,或采取必要的密封措施,不使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并能有效的防止尘埃和异物的进入。 周转容器的设计应能保证储存、运输方便。 : 不同洁净区的容器原则上仅限在本区内使用,不得跨区交叉使用。 若因操作需要,在低洁净级别区域使用的周转容器进入较高级别洁净区时,应外加包装,在拆外包装间拆除包装,并对容器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后,再进入洁净区,以防止对较高级别洁净区的污染。 已盛放物料的周转容器应挂标示卡,标明内容物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标示卡贴挂在周转容器外部指定位置,保证正确、清晰、平整、牢固。必要时,在桶内塑料袋上粘贴相同标签。 周转容器使用后,应贴挂《待清洁》状态标志,存放于待清洁区域,并在规定期限内按“容器清洗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清洁时应特别注意边缘、缝隙的清洗。 经清洁、消毒后待用的周转容器,应贴挂《已清洁》状态标志,并规定有有效期限, 存放于已清洁区域,与待清洁容器间有明显的界线及隔离措施。 使用前应检查周转容器的清洁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才能使用。制度名公司出入厂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 GLZD23 9页码 12- 1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厂人身、财产和生产秩序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本厂均须遵守本条例。守卫有责任与权利按本条例管理。第一章人员第三条本企业职工 : (1)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章,但一般只限于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2)因公需经常出入厂区人员,经厂长核准颁发特制胸章,凭以随时出入厂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厂区”条件时,应即办理注销。人事部门每年底重新审核自由出入厂区人员名册并送厂长核签。(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签字:第一联存其所属部门,第二、三联交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职工本人携带。(如需往分[本] 厂者,可凭第二联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事毕出厂交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带回);返厂时,将第二联交由守卫对照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记入厂时间,并暂存于守卫室。于翌日下午 10时前将第三联转送出厂职工所属部门主管核查,将第二联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记录,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 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部门备案。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公司出入厂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 GLZD23 9页码 12-2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本厂职工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二、三联由本人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交守卫检出第一联一并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不符应即通知其所属部门主管调查处理结果报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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