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事指南 毕业生办事指南
说明和解释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 2 年)
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内(自派遣之日起 1 年),因
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
办理的改派手续。
(以上摘自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称网上。)
注:上述“派遣之日”系指毕业生毕业派遣之日,并非打印报到证的时间。
注意:
所有二次派遣和改派手续均由毕业生本人通过相关毕业生就业主管
部门办理,学校没有办理权限。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上是山东省人社厅盖章的)相关手续要到山东省人社
厅或各地市人事局并通过人社厅网站(
师范类毕业生(报到证上是山东省教育厅盖章的)相关手续要到山东省教育厅
或各地市教育局并通过教育厅网站(
改派完成后,毕业生持改派后的报到证联系学校户政科办理更改《户口
迁移证》手续。
毕业生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原档案接收单位(原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单
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由原接收单位直接寄
到新接收单位,请勿将档案退回学校。
相关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山东省人社厅:0531-88597896 济南市燕子山路 2 号山东省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430 房间
山东省教育厅:0531-81916562 济南市文化西路 29 号 1314 房间
学校就业信息科:0533-2786212 西校区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招生就业处柜台
学校户政科(户口问题):0533-2780676 西校区鸿远楼东二楼 202 房间
毕业生二次派遣期及改派期时间规定如下:
1、二次派遣的毕业生从毕业生毕业当年的 7 月 15 日开始办理,有效期最长 2 年,毕
业后第三年的 6 月 30 日截止
2、改派的毕业生从毕业生毕业当年的 8 月 15 日开始办理,有效期最长 1 年,毕业后
第二年的 6 月 30 日截止。
为方便说明,以下统称“改派”
改派期过后,毕业生再发生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执行大中专毕业生派
遣手续。而应按调动手续办理,具体手续、流程,请咨询相关人事部门。
各种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二次派遣:指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是以下三种情况的:
a. 山东某地市级人事局(非师范类毕业生);
b. 山东某地市级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
c. 山东省以外某省级毕分办(外省生源毕业生非师或师范)。
2、调整改派:指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是具体的用人单位,而不是上述第一条
中的任何情况之一的,要跳槽到新单位。
3、解约后派回生源地:指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是具体的用人单位,而不是上
述第一条情况之一的,要解约回家准备考研或等待就业的。
4、报到证丢失补办
5、委托办理:指毕业生任何时刻(包括毕业离校前后)不能亲自到校办理某
些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
6、升学改就业:指毕业生毕业离校后,要求放弃升学,需要打印报到证的。
一、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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