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初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为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加强教学管理与研究, 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使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并充分发展其个性特长, 全面提高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方
案。
2、教学质量评价及奖励方案遵循系统性、整体性、客观性、公正性、导向性原则。
3、镇教科文卫办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表》对学校、领导、科组、
教师进行相应奖励。
4、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对学校、领导、
科组、教师的奖励以效果评价为主, 学校对教师和班级奖励要坚持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相结
合。
二、奖励依据
市教育局每学年公布的《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数据册》
三、奖励办法
(一)对学校的奖励
1、报考率达 99%以上(含 99%)但低于 100%的,每生奖励 30 元;报考率为 100%的,每
生奖励 40 元。
2、凡考入重点中学的,每考入一名奖励
1500 元。
3、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长发展人均
原始分五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前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
每校奖励 3 万元;位于全市第二个
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
2 万元;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
万元;位于全市第四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校,每校奖励
1 万元。
(二)对学校领导的奖励
1、学校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长发展
人均原始分五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一个八分之一区间的,校长奖励
3500 元,副校长每
人奖励 3200 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
3000 元;
2、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二个八分之一区间的,
校长奖励
3000 元,副校长每人
奖励 2700 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
2500
元;
3、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
校长奖励
2500 元,副校长每人
奖励 2200 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
2000
元;
4、学校五项指标总分位于全市第四个八分之一区间的,
校长奖励
2000 元,副校长每人
奖励 1700 元,正副主任(含总务主任)每人奖励
1500
元。
(三)对科组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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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低分率、中考合格率、中考优秀率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前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
对该科组奖励 1000 元;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二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对该科组奖
励 800 元;三项指标总得分位于全市第三个八分之一区间的学科,对该科组奖励
500 元。
(四)对教师的奖励
凡初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体育七科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升高中考
试,任课教师所任教科目的低分率低于(不含等于)市平均水平, 同时合格率及优秀率达超
市平均水平的,给任课教师奖励 2500 元;上述三项指标中有两项达标的,给任课教师奖励
1500 元;上述三项指标中有一项达标的,给任课教师奖励 500 元。
(五)对毕业考科目教师的奖励
凡生物、 地理、历史等参加全市统一的毕业考试的科目, 任课教师所教科目合格率达超
市平均水平的,给任课教师奖励 500 元。任课教师担任多个班级的,不累加。
说明 :1、学校三年巩固率、中考报考率、中考全科合格率、中考总分优秀率、学生特
长发展人均原始分、中考低分率等指标计算方法参照《中山市 2003—2004 学年度初中教学
质量评价方案》 ,各项指标的数据取得以市教育局每学年公布的 《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数据册》
为准。
2、此奖励方案将随着市教育局评价方案的修订而修订。
长江初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教学质量测算方式 每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成绩测算人数每学期由教导处核定后确
定。
二、测算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地理、生物
三、测算项目 各学科人平分、优秀率、及格率
四、奖励办法
(一)班级整体成绩奖
1、测算科目:
一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二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
三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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