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包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实务
不良资产包收购中律师尽职调查实务
投资中,对于不良资产打包出售,由于其中存在许多不确定的法律问题影响不良资产的价值,所以让律师做一个事前的法律尽职调查以减少投资风险非常必要,下面对这一业务的操作要点做一个总结: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
二、律师尽职调查应遵守的几项原则及常用文件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前期准备
四、律师调查的方法、内容
五、律师调查过程常见情况及几点建议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
七、工作成果的交付及收尾工作阶段
摘要:在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包处置、收购之前,客户一般要委托律师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处置、收购的决策的正确性。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档案调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阶段、交付工作成果及收尾工作阶段。本文主要介绍了不良资产包处置收购的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方法、内容,尽职调查应遵守的几项原则,尽职调查中常用的文件,尽职调查中各个阶段的主要程序、注意事项及几点建议等等。
关键词:金融机构 律师尽职调查 不良资产 调查 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
根据中国银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一季度末,,,。
不良资产是指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律师机构在处置、收购不良资产尽职调查中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公开途径调查主债务人、担保人的法律存续状态,查阅、了解调查主债务人、担保人的重大财产情况,查明各笔涉诉债权的所处诉讼阶段、执行情况及其它处债权实现相关的信息,通过审查各笔债权的案卷材料,对每笔贷款
计算上很关键。对先工作后收费的,一定要调查该公司的信誉或衡量产生纠纷的救济可能性。
2、与客户进行资料的核对,有缺失和疑问的及时沟通。
3、要注意区分委托的客户是处于处置方还是收购方,所做的重点也有所区别。另外根据客户对保密性的要求,工作的范围也有所区别。
4、要选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去,根据其区别予以不同的工作安排,能者多劳。尽职调查的一个难点是工作量大,处理的同类资料单位量大,作为主持人的难点在于安排到人,做到协调整体的进度与质量的统一。这就要根据地区、工作的类型、性别、能力的强弱等综合衡量。做为一个主持者,不仅要自己有较高的法律方面的能力,还要有较高的宏观主持、用人、管理的能力。
5、要对调查人员进行一定的统一的培训,以统一调查的范围、尺度,让调查人员尽量的掌握调查知识和技巧,提高调查效率和精确度。调查人员的能力直接关系着的成败,尽职调查工作经不起重复来往档案部门调查情况多次发生的折腾,也不可能去一一核查调查的结果信息的精确度,一定要争取做到一次性调查到位。也可以在前期阶段,带有关的调查人员前往有关部门去作些实地演习。
6、各成员之间应有一个统一的平台,使各类信息、要求、疑难问题的解答能让全部成员知晓。
四、律师调查的方法、内容
档案调查阶段是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的实质工作阶段之一,该阶段调查的主要方法及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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