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门市建设用地规划业务申请表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用地单位 (个人、身份证号)
机构代码 或统一社会
信用编号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项目地点
用地面积
m2
联系人
项目类别
联系电话
是否属市级以上 重点、督办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
计划立项批文编号
申办事项
□项目选址 □用地红线 □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用地 □规划意见 □规划设计方案 (在□内打2)
申办性质
□新办 □调整 □更名 □性质变更 □补办 □续期 (在□内打2)
单位 更名 填写 内容
原单位
原项目
m2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申请内容及理由 (内容较多的可 另附说明)
申 请 人 承 诺
本申请方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 (含一式 多份图纸的一致性及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 负责,若有任何 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方自愿承担虚报、瞒报、 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 送达。
申请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
属 地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规划业务申报所需资料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建设项目详细说明;
5、选址位置图(图纸比例 1:500 或 1:1000,大型项目可为 1:5000 或 1:10000);
6、选址可行性报告 1 份;
7、对地块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文件 1 份。
二、办理《规划条件》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 、需提供经国土部门核准的地块用地红线图 1 张及电子文件 1 份;
5、需提供国土批文或政府相关批准文件。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划拨用地;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和勘界资料(新办项目提供)各 1 份;
5、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现状地形图 1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6、发改立项文件。
(二)公开出让土地(含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附图(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
5、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现状地形图 1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四、办理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准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
江门建设用地规划业务申请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