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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数据统计
一、收费报表、数据管理规范 公司收费部应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准确、及时报送收费报表及数据。
(一)上报集团公司的报表种类有:统计月报表、票证月报表、统计年报表、票证年报表、临时 性报表。
(二)收费报表的格式及填制方法按《广西高速公路征费管理报表填报方法》执行。
(三)报送的报表及数据要求及时、准确,与收费系统数据一致,有特殊情况应说明清楚。
(四)上报集团公司的报表报送时间为:
1. 月报:统计报表通行费清分表及通行费清分附表、车辆通行费减免情况统计表于次月 3 日前上
交,其他报表于次月 6 日前上交集团公司运营部。
2. 年报:次年元月 10 日前上交集团公司运营部。
3. 报表上报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
4. 报送的报表可先通过网络发送,纸质报表次日上交。
5. 临时性报表(如上级临时布置的调查表等)上报的时间按照文件或通知要求的时间报送。
(五)报送的月报表、年报表要求用 A4 牛皮封面装订存档,并按封面要求填写报表名称及起止 时间,有制表人和负责人签章,最后加盖运营公司的公章。
(六)数据管理:
1. 联网收费的各收费站每天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向高管局清分管理中心准确审核、上传收费数据。
2. 收费系统的数据不能任意修改或调整,对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后台 数据修改,严禁窜改、伪造收费系统数据。
二、统计工作控制程序 做好统计工作是为了保证收费统计各数据准确、及时、全面,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作用。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收费管理范围内的通行费收入和交通量统计工作。
(二)职责:
1. 公司收费部负责编制全公司年度通行费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和整理各项统计资料, 以规定格式汇总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各收费站做好统计工作。
2. 收费站按公司收费部要求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并上报。
3. 各级统计员编制本单位各类统计报表,收集和整理各类收费数据,运用统计方法分析数据指标 的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统计报表填报方法
1. 收费站交通量及收费额统计分析表(桂高管征 01 表)
⑴交通量:指从收费站出口的车辆数量。
⑵收费额:指收费站实际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⑶平均车流量 = 交通量 /月份天数。
⑷日平均收费额 =收费额 / 月份天数。
⑸多次票:指管理处办理的预先缴纳通行费的通行高速公路车辆的金额。
⑹与去年同期对比増减百分比 ={(报告期数字—基期数字) /基期数字 }% 。 ⑺完成计划数 =(实际完成数 /计划指标) %。
⑻与去年同期对比増减数 =报告期数字 -基期数字。
2. 通行费收入统计表(桂高管征 02 表)
⑴正常车辆应收款:正常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按收费标准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
⑵特殊车辆应收款;未能按收费系统规定程序行驶或交费的通行车辆(包含紧急车辆、无款或不 足款车辆、无券车辆、超时车辆、 U 型转弯车辆、闯道车辆、补办车辆、故障车辆和异常车辆等) 应缴纳的车辆通行费。
⑶补存应收:无款或不足款车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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