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业巡查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考核标准》,提高工
作效率,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秩序,特制定本巡查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严格按照公司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直至辞退,特别是对影
响公司形象,不利于物业公司工作的人和事将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东方物业公司及各管辖小区。
第二章 巡查内容
第三条 巡查范围为东方公司管辖范围内每个岗位及公司各部门内人、财、
物的安全管理和岗位的形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方面。
第四条 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和巡查次数要求。巡查人员按级别分为公司巡
查和项目巡查。公司巡查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上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和范围
采取采取不定时抽查形式,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项目巡查为项目主管以上人员,
项目自行制定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巡查时间,需报公司审批备案。本制度主要
指公司巡查。
第五条 巡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办公秩序:主要检查各部门、岗位办公秩序。包括管理人员的形象、
着装、办公场所卫生清洁、考勤签到制度执行、接待业主的态度、服务水平和质
量、礼仪礼节、文明用语规范执行情况等。
(二)绿化保洁:主要检查公共走廊、广场、连廊、玻璃、柱、屋面、消防
步梯、扶手、共用洗手间等场所的清洁和公共绿地的绿化养护,查看是否有异味、
异常,侧重对卫生死角的清洁情况进行检查。
(三)接待服务:主要检查重点岗位员工仪容仪表、服务质量。包括检查各
接待区域的卫生、接待来访记录,还有对参观接待的人员、物品的安排准备工作
情况。
(四)安全节能:主要检查在岗尽职尽责、服务规范及对责任区域内的突发
事件的解决能力。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运行状态,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管理人员安
全节能意识。包括开关公共区域照明、空调、电梯、燃气、自来水使用情况和主
要设备器材的出入库记录等。
(五)设备运行:主要检查辖区供水、电、气、暖、制冷、电梯、中控设备、
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及设备完好率,当班运行记录情况等。
第六条 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要领
1、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解决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
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
2、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的问题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⑴办公室汇总;
⑵下发整改单要求相应项目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三天内解决,
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⑶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由项目经理处理;
⑷巡查中发现问题处理完毕后,巡查组进行现场验证,处理的过程和验证的结果
均有完整的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⑸《巡查记录表》、《巡查问题处理表》每月底汇总由办公室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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