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
便利店加盟招募计划书
便利店加盟招募计划书
上海可的便利店公司简介及经营理念
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现属于中国乳业首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目前,公司店铺规模已经拓展至上海、嘉兴、杭州、萧山、绍兴、宁波、昆山、太仓、苏州、无锡、张家港、常熟、江阴、常州、扬州、广州等大中城市。拥有集直营、委托和特许加盟三种经营模式为一体的专业便利店,总数达1000家,年营业总额超过13亿元人民币。
可的公司紧紧围绕“远亲不如近邻” 的核心理念,以诚信正直、热忱宽容的精神开展业务活动,追求卓越、贡献社会;为消费者提供最大的便利。
可的公司在便利店经营、管理上积累了大量的知识产权及经营诀窍;可的品牌在业界及社会大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大批的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可的公司的知识产权集中体现在:商铺选址技术、商品管理技术、市场分析技术、商品采购技术、商业智能技术、现代物流、配送技术、门店管理技术等方面。
可的公司拟在苏南、浙北地区部分县级市招募合作伙伴,开展地区加盟业务(县级市范围内授权);通过双方的努力,共同开创中国便利店事业的辉煌前景!
加盟条件
加盟商有志于便利店行业,有事业心、有奉献精神。
加盟商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00 万元。
加盟商对零售行业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区域管理能力及市场拓展能力。(有一定门店资源者优先)
加盟商必须是当地直接注册法人(以当地工商部门规定为准),按当地工商 部门要求组建的公司。
加盟商理解可的公司的经营理念。
可的公司认可的其他条件。
三、 加盟流程
加盟商与可的公司初步洽谈,了解可的公司的文化及理念,填写客户登记表。
2、加盟商在当地开展市场调研及初步可行性分析工作。
3、加盟商到可的公司咨询,领取招募计划书,并参观样板店。
4、提出地区加盟申请。
5、资格评估与审定
6、签订意向书、交付定金
可的协助加盟商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地区加盟方案。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交纳加盟金及保证金。
加盟商在可的公司的指导下开业、经营;可的公司提供持续的管理支持。
四、加盟商的权利与义务
1、一经可的公司授权,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内,即独家取得“可的”便利店的特许经营权;但不准经营与可的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准取得其他同类公司的特许经营权。
2、加盟商在可的公司授权的经营区内享有发展直营店及加盟店的权利,并按可的的要求对店铺进行管理和指导,同时不得以可的公司的代理人,或可的公司代表的
名义,或可的受雇人的身份进行任何经济、法律行为(如外承揽、承诺债务或担保、保证等)。
3、加盟商在发展店铺时必须接受可的公司的指导意见,以规划区域内加盟店的分布及密集度。
4、加盟期间内,可的公司向加盟商提供一套完整的Know-how及相关手册,以指导经营管理。
5、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未经公司同意的任何其他内容、形式的商标,也不得对公司的商标进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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