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业教育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编者按] 根据金辉会长要求,学会秘书处办公室最近至宿州市教育局和有关职业学校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宿州市教育局在2006年职业教育管理规范年的基础上,开展了“2007年职业教育质量年”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现将《宿州市职业教育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职业教育质量活动基本要求》刊出,供各地参考。
《宿州市职业教育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一、招生与录取
,买卖生源;
,不在招生宣传中诋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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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类学生占30%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5%;到2010年,招收的新生中,职业类学生要达到90%以上。
,监督审查制度健全;
,学籍信息采集准确,无中途更改现象;
二、教育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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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进度,教案检查、教研活动等有制度、有落实;
(骨干专业),并不断创造条件开设新的专业,新开设专业均报市教育局审批;
,专业课教师与该专业学生数之比不得少于1:30,外聘专业课教师不得超过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
,技术理论课教师至少应具备本专业某一工种初级工操作技能;
,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执行认真;
,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三、实习与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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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开出率达到标准(85%)的40%以上,实习工位不少于学生数的20%;
、阅览室,藏书量不少于5000册(标准为20000册),其中专业书籍不少于藏书量的30%;
17、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培训计划和具体措施,并落实实施;
、市要求的途经订购、使用正版教材;
四、后勤与管理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饮食卫生,价格公道,服务态度好;
,维修及时,整洁卫生,不拥挤;
,教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生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县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积极参加市、县区教育局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活动;
,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制度。安置率达85%以上,一年内稳定率达70%以上。
《宿州市职业教育质量年活动基本要求》
学校总体要求
《宿州市职业教育规范化管理基本要求》。
,创新办学模式,积极探索校校联办、校企联办等多种办学形式,加大面向社会的短期培训力度。
:校园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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