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总则
2、 建设用地与开发强度 2
3、 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 12
4、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9
5、 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 27
6、 建筑单体设计控制要求 34
7、 城市景观环境控制 40
8、 用地竖向与地下空间利用 49
9、 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 54
10、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66
11、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 80
12、 城市综合防灾 85
13、 附则 91
附录1计算规则 92
附录2名词解释 98
附录3用词说明 101
建筑主体内外阳台类型示意图 102
1总贝U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提高湛江 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合理、有效 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特制定《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法规、规范和标准,参考国内先 进城市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湛江城市规划发展要求和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 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相关规
范和标准执行。
,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贯
彻落实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一一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 要求。
, 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
项建设活动及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均应按本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城市规划区内
村民住宅(民房)的规划建设要求另行规定。
,应按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
2建设用地与开发强度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 — 2011)
的规定执行。在规划图纸中同一地类的大、中、小类代码不能同时出现使用。
,并标注类
别代码。
,多种性质用地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
施性质进行分类。规划多种性质混合使用地块,其用地类别代码为各类土地用途代码并列,
之间以符号“ /”分隔。
,完善功能布局,保护景观和生态资源、改
善人居环境。新建项目用地应以规划道路为界限,按城市规划单元成片实施。
2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确定建设用地
使用性质。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 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
详细规划未对建设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 在不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 建设用
。确需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且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 用地兼容性范围的,应先行依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城市规划规定概论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