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排气道、通风道高度规范要求
我站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中,尤其是住宅工程监督过程中,发觉相当多工程屋面排气道、烟道等设置位置及出屋面高度错误,现场了解发觉相当多参建单位对此方面规范要求模糊,概念不清,而查阅相关图纸也是标注不详。 江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 中对排水通气管出屋面高度有明确要求,但烟道出屋面高度未做明确。现将相关规范要求整理,供参建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1、各图审机构审查时参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方法09版》:“当住宅有退台或上人屋面时,排气道和通风道应高出屋面2m,并避开同层所开启门窗,以免烟气回窜入室”;
2、另外,《方法》,对坡屋面排气管及通风道高度也做了很具体要求。
,
-,高出屋脊,
,管道顶部同屋脊连线和水平线夹角小于10度,。
另外,《民用设计通则>GB50352- :
上述要求应适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包含住宅工程。
3、《苏J19- 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要求了“对于平屋面采取盖板时。风帽底部隔板下端距屋面高度不应小于600并应高出女儿墙300”(见下图示标注尺寸)。
4、相关排水通气管出屋面高度,江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 :
1)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
2)在通气管出口4米范围内有门、窗时,通气管高度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没有门、窗一侧;
3)上人屋面通气管高度应高出屋面2米。
该项要求应在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中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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