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门店药品陈列、养护
操作规程
编号
HSYY-GC2-004
版本号:02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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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人
复核人
同意人
修订日期
复核日期
同意日期
阅读范围
□ 职员级 □部长级/店长级 □ 经理/责任人
实施日期
为规范门店药品进行合理陈列和养护,立即发觉药品质量问题,确保所售药品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适用于企业门店药品陈列、养护管理操作。
:
、货柜,分区分类标示牌等。
、空调、冷藏柜、灭蚊灯、捕鼠夹等。
、剪刀、酒精棉、拆零包装袋等;
、电子秤、捣罐、 粉碎机等。
、橱窗清洁卫生,应洁净明亮。
,符合要求才许可上架。
,再依此根据品名、规格分开整齐摆放,分类标签、产品标签应放置正确,字迹清楚。
《中国药典》所表示药品贮藏项下要求条件
遮光:指使用不透明容器包装;
密闭:指容器密闭,以预防尘土或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预防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阴凉处:不超出20℃;
凉暗处:避光并不超出20℃;
编号:HSYY-GC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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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处:2-10℃。常温:10-30℃。
除另有要求外,【贮存】项未要求贮藏温度,通常系指常温。
非药品应和药品分开陈列,并和药品区域有显著隔离。
外用药和其它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分区标示牌应放置正确。处方药不得以开架自选方法陈列、销售。判定非处方药以药品零售单元包装右上角“OTC”专有标识为准,无“OTC”专有标识药品为处方药。
,药品应和墙、顶、散热器间距大于30厘米,和地间距大于10厘米。
-8℃之间冷藏柜中,冷藏柜中不得储藏药品以外其它物品。
,应按批号或失效期前后次序陈列,方便“先产先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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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区内中药饮片陈列,可按调配取药频率和取药量大小陈列,联用品种近距离陈列,易挥发、易吸潮、易窜味、避光用密闭容器陈列,细贵中药饮片设置专柜陈列。
,不得错斗、串斗、预防混药,须保留原包装标签或合格证,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药品陈列区不得存放和药品销售无关物品。
养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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