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非计划再入院管理制度
为深入完善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卫生部办公厅相关印发《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指标( )》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非计划再入院定义
非计划再入院是指病人出院31天内因相同或相关疾病非计划再入院。若患者在上次住院时没有得到适宜医疗服务、疾病没有得到治愈、好转或控制、或未达成出院标准, 造成患者在出院后31天内因相同或相关疾病非计划再次入院。若患者再入院原因和上一次住院原因无关, 患者再入院是预先计划好,如肿瘤患者定时住院化疗、复查等再入院不列入非计划再入院。疾病非计划再入院率是评价医疗质量最关键指标之一。而病人出院当日再入院也是一个和平均住院日高度相关特殊问题,需要从医疗质量管理角度进行控制。
二、非计划再入院指标体系(住院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指标)
-15天内再住院率
-31天内再住院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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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2)脑出血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3)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4)消化道出血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5)脑梗塞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6)肺炎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
(1)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2)经皮冠状动脉介入诊疗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3)子宫切除术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4)剖宫产手术产妇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5)心脏瓣膜置换术患者出院31天内再住院率
(6)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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