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合办公室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事提前请假,对单位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二、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工作规范执行。三、恪尽职守,保守工作秘密。严谨操守,清正廉洁。四、注重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五、服从上级指挥,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六、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七、加强学。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制定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检查、监督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和做好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各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二、接受委托,开展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意见,并及时上报。三、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四、审批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地三十日内的请假申请。审批确需进入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判处“禁止令”社区矫正人员申请,并告知人民检察院。五、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变更居住地申请。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六、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七、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应当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八、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情形的,应当及时派员调查核实情况,收集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九、对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 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十、对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十一、对在社区矫正期间死亡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区人民检察院。十二、建立例会、通报、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统计、档案管理以及执法考评、执法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十三、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应当立即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十四、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辩护、申诉、控告、检举等。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置社区矫正人员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3 社区矫正报到室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登记接收、信息采集、入矫谈话、人员分流、文书转递、档案建立等工作。三、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接收、信息反馈、信息录入、档案建立、期满解除等工作。四、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除的,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五、落实有关保密制度,做好社区矫正信息保密工作。六、热情接待,耐心倾听来访人员反应的情况,并详细记录。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社区矫正宣告室纪律一、室内要保持肃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或其他妨碍宣告正常进行的行为。二、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时,室内人员应当起立。四、社区矫正人员需站立发言。五、非经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六、对违犯纪律人员,由工作人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 责令退出室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5 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的内容和程序入矫宣告在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 7个工作期内进行。入矫宣告前, 司法所根据不同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到场,宣告主持人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一、入矫宣告内容: (一)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二)社区矫正期限;(三)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四)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五)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及处遇; (六)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七)其它有关事项。二、入矫宣告程序:(一)核实被宣告人身份;(二)宣读宣告室纪律;(三)社区矫正人员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宣告;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本规定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 (五)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誓; (六)社区矫正人员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 (八)社区矫正人员和矫正小组代表表态发言; (九)主持人宣布入矫宣告完毕。三、司法所在入矫宣告时,应当告知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6 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宣告的内容和程序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
社区矫正中心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