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增项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中国银行股份邢台分行
承包人(乙方):河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省直分企业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对应有改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
,和应甲方要求出现项目增加统称为项目增项表,增项表和原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原协议其它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增项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经对乙方预算报价审核、比较后,确定协议价金额为:
(大写)壹拾陆万伍仟零捌拾肆元柒角陆分元整(人民币) ¥:。
,须出具等额税务发票给甲方。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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