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接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急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要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她用途。
设立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而,消防登高面应接近住宅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接近每套住宅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立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塔式住宅消防登高面部不应不大于住宅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消防登高面不应不大于住宅一种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接近住宅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不不大于5m,且进深不应不不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适当设计大面积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畴内宜有建筑安全出口。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接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急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行登高作业操作空间。高层建筑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接近主体建筑实行救援,导致本可以避免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具备十分重要作用,但某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设立往往没有引起足够注重。并且当前规范虽然对登高面设立作了规定但不甚详尽,建审人员对规范把握也有一定难度。
《高规》:“高层建筑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1/4,且不不大于一种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不不大于5米,进深不不大于4米裙房,且在此范畴内必要设有直通室外楼梯或直通楼梯间出口。”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基本规定。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登高面以外,必要具备足够大消防车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操作空间。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立不不大于一种长边长度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解决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边环境及道路之间关系。导致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尴尬局面。为了保证在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队拉得出、打得响,在防火设计审核过程中应对高层建筑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审核予以注重。
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审核核心要把握如下几点: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保证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必要有直通室外楼梯或直通楼梯间出口。
2、登高面不适当设立大面积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不良影响。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并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导致“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导致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长火灾扑救难度和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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