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简史中国通商银行简称通商银行, 系督办全国铁路事务大臣盛宣怀奏准清廷后,于 1897 年5月 27 日在上海成立, 它是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通商银行名为商办, 实系奉旨设立的官商性质, 规定“权归总董, 利归股商。通商银行创立时, 招商股 500 万两, 先收半数 250 万两, 并商借度支部库银 100 万两,议分 5 年摊还,纯留商股。此时,中国无银行法令及成规可援,故一切组织管理及营业规则,皆参照外商银行成例办理。?通商银行成立之初, 国家即授予发行银元、银两两种钞票的特权, 以为民用, 使为整理币制之枢纽, 至此国中始见本国纸币与外商银行之纸币分庭抗礼, 金融大权, 不复为外商银行所把持。除发钞外, 该行并代收库银, 全国各大行省, 均先后设立分行, 重要者计有北京、天津、保定、烟台、汉口、重庆、长沙、广州、汕头、香港、福州、九江、常德、镇江、扬州、苏州、宁波等处,业务极一时之盛。 1900 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京行首遭焚毁,天津分行亦随之收束, 业务渐告不振。到 1905 年只剩下北京、汉口两个分行和烟台一个支行了。?户部银行? 1905 年, 经财政处奏准, 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户部银行”, 这是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 也是第二家现代化银行。 1908 年2月, 经度支部( 户部) 奏准, 户部银行又改称“大清银行”(也叫“京师总行) 。大清银行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地设立了二十家分行。大清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一千万两白银,分为十万股,分别由国家和私人各认购五万股。大清银行除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兼有发行纸币、经管国库等权项。?交通银行? 1908 年3月4 日,交通银行开业,总行设在北京,负责发行货币和经办铁路、轮船、电报、邮政等部门的一切收支,与大清银行共同分担中央银行的职能,交通银行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 1909 年6月, 清政府颁布《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 将纸币发行大权集中于大清银行。 191 2 年2月5 日大清银行改称“中国银行”, 在上海汉口路 3 号大清银行旧址开始营业, 大清银行历史结束。 1913 年交通银行改组后获得分理金库的特权, 1914 年制定的《交通银行则例》进一步明确了其国家银行的特权, 与中国银行( 占绝对优势地位) 一起成为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 1924 年和 1926 年孙中山领导的广州革命政府分别在广州和武汉成立了中央银行。? 1924 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 1927 年 10 月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之后在 1928 年 10 月又颁布了《中央银行章程》, 同年 11月1 日正式成立了中央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作为国家银行, 其宗旨是统一币制、统一金库及调剂金融,享有经理国库、发行兑换券、铸造和发行国币等特权。 1935 年5月 23日, 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了《中央银行法》, 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银行是国家银行,隶属于总统府,总行由上海移至南京。之后在 1935 年 11 月进行了币制改革,放弃了银本位制,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币。? 1939 年成立了四联总处。 1939 年又颁布了《国库法》,中央银行取得了代理国库的权力。? 1942 年6月, 中央银行开始集中各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此外, 中央银行还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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