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0-10-10 08:31:05 作者: 来源:中国煤矿安全网评论: 0点击: 矿井地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 全面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结合矿井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 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铁轨变形等。 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等。 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滑坡等。 井下巷道垮落、各个系统瘫痪等。 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震后水池裂口、管路、排水渠损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位置为东经 113 ° 16 ′ 42 ″~113 ° 18 ′ 17 ″,北纬 37 ° 59 ′ 38 ″~38 ° 00 ′ 30 ″其范围: 东以南娄镇大贤煤矿和刘家沟煤矿为界, 西同寿阳县山底煤矿交界。北和上社二景煤矿及苌池乡办煤矿相连,南为阳煤集团规划矿井界八矿井矿井区, 矿井在开采过程中使其上覆软弱岩层冒落、位移和破坏, 地应力失去原有的平衡, 很容易在地震时引起地面开裂和塌陷,扩大地震的危害。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阳泉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 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并举;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属地为主; 坚持快速响应、共同应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坚持依靠科技、依法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 4 地震灾害分级与事权划分地震灾害分为一般、中等、严重和特大四级, 相应的事权分为矿井、县区、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四级。一般地震灾害, 指发生 - 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十人以内, 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下同)的地震灾害,其应急工作由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中等地震灾害,指发生 - 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 50 人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 10 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 其应急工作由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严重地震灾害,指发生 -7 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 50 至 100 人,或直接经济损失 50 0 万元以上, 3000 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其应急工作由阳泉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特大地震灾害, 指发生 7 级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 100 人以上,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 0 万元以上的地震, 其应急工作在山西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 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 5 应急组织及职责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时,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各部门、辅助救护队的地震应急工作。(一)阳泉市上社二景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总指挥:董事长常务副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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