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 177 —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的预案审查、合同的执行、合同的监督、合同的管理。包括从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终结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工程系列所涉及的经济合同。其他类别如劳动合同、采购合同等在其相应的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章 授权
第四条 下列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订经济合同: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 178 —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委托人。
第五条 各法人委托人的具体代理权限由法定代表人在签发《法人委托书》时注明。法人委托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行使签约权,禁止超越代理权限对外签约。
第六条 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改变合同内容,不得变更、解除合同及放弃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 公司内部的职能机构、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各分公司工程处可以对外联系业务,但签订合同必须由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授权进行。
第三章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八条 公司的经济合同文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级的合同文本由总经理委托公司市场部管理;各分公司的经济合同文本由分公司经理负责,委托分公司市场部管理。
第九条 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
(二)负责审查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上级部门或上级主管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三)负责公司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四)制定公司、本部门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
(五)协助处理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统计及上报等。
第十条 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
(一)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 179 —
(二)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四)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同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五)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签约人在签约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单位(当事人)以下情况:
(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二)是否有经营权;
(
合同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