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一九六一年这里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保单位,并建立《新四军苏浙军区司令部》旧址文物保管所;一九七五年征用维修;一九七六年对外开放, 并民辟了新四军苏浙军区史料陈列室;一九八五年正式建立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隶属于长兴县文化局, 成为浙西融教育与文保为一体的一个文物机构;一九九五年被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爱国主义教育基础;一九九七年被命名为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九九六年荣获省文明博物馆。一九九八年四月荣获长兴县文明单位称号;二 OO 一年六月新四军苏浙军区旧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 OO 一年九月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创意奖;二 OO 二年三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二 OO 四年荣获湖州市文明单位、浙江省模范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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