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区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docx芜湖市三山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
告
芜湖市三山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就芜湖市三山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
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内的人员 ;
(二)持有有效本辖区居住证的人员 ;
(三)就读于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本辖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
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
门出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国考人员必须已取得国考要求的相应学历。
(三)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在三山
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现定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其中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的东侧)。
(四)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9日,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页面,国考人员持有“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直接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注册。
2、选择“芜湖市三山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三山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
3、申报人要认真仔细按要求申报,按上述要求选择认定机构及确认点,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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