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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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20XX版>
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零一二年
目 录
1 总则1
2 术语2
3 建设用地控制4
4 环境容量控制14
5 建筑建造控制23
建筑间距23
建筑退让29
建筑高度33
建筑环境与景观控制34
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控制37
7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43
道路43
城市用地竖向49
城市水源保护与给水工程50
城市排水工程51
城市供电工程52
电信工程55
建筑工程市政配套设施56
城市环卫设施58
城市管线综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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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城中村改造建设63
9 城市防震减灾64
10 附则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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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建水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XX国城乡规划法》、《建水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建水县城市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编制和审批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有关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省、自治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规定。各项规划应当采用建水城建坐标系。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促进文物古迹保护与开发建设相统一,保持特色和延续传统风貌。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条 人均建设用地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在城镇内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人。
条 容积率
指地块内所有地面以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
条 建筑密度
指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面积占该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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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绿地率
指地块内按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表示。
条 绿化率
指地块内绿地面积与规定可以计算的道路绿化、垂直绿化的面积之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用%表示,一般绿化率会高于绿地率。
条 建筑间距
指相邻建筑物外侧垂直投影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条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的高度。
条建筑退让
指建筑物外侧垂直投影线距离道路红线或用地界线的距离。
条 道路红线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条 居住小区
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条 居住组团
指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聚居地。
条 低层建筑
指高度≤10m,低层居住建筑层数为一~三层的建筑。
条 多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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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高度>10m且≤24m,多层居住建筑层数为四~六层的建筑。
条 中高层建筑层数为七~九层的居住建筑。
条 高层建筑指高度>24m的公共建筑,层数为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条 塔式高层建筑和板式高层建筑,建筑面宽小于35m为塔式高层建筑,建筑面宽大于等于35m为板式高层建筑。
条 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附属建筑。
条 城中村从狭义上讲,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的居民区。从广义上讲,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环境低下的居民区。
3建设用地控制
条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
条 建水县建设用地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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