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建水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建水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2012年版)
建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21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没有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墓葬等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商务、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事业单位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B12
农贸市场用地
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业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
建水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