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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家墩、复兴村、复习三村、复兴五村、红旗村、华安里拆迁.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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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市鑫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贺家墩 B 地块“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风险提示: 1 、协议书的生效条件: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协议书的履行期限:协议所涉地块拆迁完毕后 30 个月。 3 、本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表示,协议书实施过程尚需履行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 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的履行期限根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定。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三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4 、协议书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一、概述 2009 年 11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星惠誉”) 与武汉市鑫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旺投资”)、自然人陈光华共同签订了一份《贺家墩村 B 地块“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建设贺家墩村 B 地块“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该项目所需投资金额拟定为 亿。本协议已经福星惠誉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福星惠誉唯一股东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二、协议主体介绍鑫旺投资系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村“城中村”改造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经济实体,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 158 号,法定代表人童双喜,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贰佰万元,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项目、地产开发、科技教育、高新技术项目投资; 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 电线电缆、通讯器材销售( 不含无线发射装置)。福星惠誉将在鑫旺投资支持下参与贺家墩村“城中村”改造。鑫旺投资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福星惠誉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西湖区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 8 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陈光华,系鑫旺投资总经理,为本协议书中鑫旺投资的担保方, 为其履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陈光华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三、标的的主要情况本项目四至为: 红旗渠路以南、京广铁路以北、银墩路以西、常青路以东的区域内(红旗村) 。本项目开发用地面积约 亩( 含整合用地) ,净用地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测为准) , 容积率不低于 ,预计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万平方米(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本项目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 福星惠誉力争在鑫旺投资的支持下摘牌,并作为开发主体办理相关手续。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土地成本及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为 亿元( 其中集体土地补偿 6,960 万元, 拆迁补偿 115,000 万元( 亿元), 整合用地费 3,645 万元, 其他 16,395 万元), 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确定的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小于 万平方米, 土地成本及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三方另行协商。 2、在福星惠誉获得本项目竟得人资格的前提下,集体土地补偿费用 6,960 万元, 福星惠誉不直接支付给鑫旺投资, 而由鑫旺投资直接购买福星惠誉商业物业( 红旗村还建楼裙楼商业物业)。 3、本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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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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