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历史简介
越南历史的考古资料显示越南古代人的祖先大约几万年前就出现于此地,据神话传说约4,000年前“国家”的概念第一次出现。越南从前1世纪至10世纪的大部份时间,是在古代中国皇朝的统治之下。939年吴权打败中国南汉军后,越南得到独立,又于968年制定其国号为大瞿越。
从远古到现代,越南使用的国号有“文郎”(或是“越”和“于越”)、“瓯雒”、“南越”、“万春”、“野能”、“大瞿越”、“大越”、“大虞”、“越南”、“大南”等;但历史上的中国、朝鲜半岛、琉球、日本却广泛使用“交趾”(一作“交阯”)、“安南”等来称呼该国,直到十九世纪初期才正式改称为“越南”。
上古传说与古代中国统治
自中国秦朝以前,神话传说中的英雄雒龙君。(本名崇缆,称号雒王或雄王),于现在越南北部一带成立国家,名叫文郎。
前257年,蜀国末代王子蜀泮率领其族民,辗转到达现在越南北部,建立瓯雒国,并自称为安阳王。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的前214年,派大军越过岭南占领今日越南北部和广西、广东,征服当地的部族,秦朝在这一带大量移民,设立了桂林郡、南海郡、象郡三个郡,其中越南北部归属于象郡管理。
前203年,秦朝的南海尉赵佗在秦朝末年的混乱时期,自立为南越武王(后改称南越武帝),首都在今广州。越南北部成为南越国的一部份。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并在越南北部地方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实施直接的行政管理。在之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越南北部交趾地区虽然屡有反抗,但是大体上一直受到中国古代政权各朝代(汉朝、魏晋南北朝、隋朝、唐朝和南汉)的直接管辖。
占婆的独立
东汉永和二年(137年),占族人区连杀死汉朝的日南郡象林县令,从东汉独立,占据了原日南郡的大部份地区(越南中部),以婆罗门教为国教,建立占婆国,与东汉以顺化为界。1190年至1220年,占婆被真腊占领,后复国。
建立民族王朝
939年,吴权自中国五代南汉政权而独立(吴朝),越南古老的心脏地带——北部交趾地区告别了北方中国一千多年的统治,但是并未建立国号与使用年号。968年,丁部领(丁先皇)以武力征服境内的割据势力,建立国号大瞿越(丁朝),两年后(970年)又自称皇帝与使用年号太平,定都华闾(今宁平省宁平市),被认为是越南正式脱离中国而自主之始。后来接受中国宋朝太祖册封为交趾郡王,中国古代皇帝正式承认越南是自治的藩属国而不再是直接管理的中国本土。980年,黎桓建立前黎朝。1010年,李公蕴建立李朝,并迁都升龙(今河内)。1225年,陈煚(实为陈守度)建立陈朝。10~13世纪,大越向南方的占城扩张,1402年夺取占城的占洞、古垒两州,把越南领土推进到今广南、广义地区。除了南进扩张,令越南人自豪的是,陈朝接连三次击退了蒙古大军的侵略,陈兴道被视为抗元的民族英雄。
越南封建国家的发展
10世纪以前,越南作为中国的藩属,曾长期处于中国封建政权统治之下。这期间,中国封建文化在越南各地广为传播,推动了越南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唐朝末期,越南人民反抗封建剥削,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高涨。939年,越南将军吴权击败了中国的南汉军队,自立为王。至此,越南摆脱了中国的统治而成为独立的国家。944 年,吴权死后,大封建主争权,国家陷于长期分裂状态。1009 年,殿前指挥使李公蕴夺取政权,建立李朝大越国,定都升龙(今河内),实现了越南国家的统一。
李朝实行中央集权制。中央机构设立文武两班,文班以辅国太尉(宰相)为首,武班以枢密使为首,辅佐国王治理国家。地方行政,全国分为24 路(府),路以下设州,州以下设县、乡、甲等行政单位。李朝还建立强大的军队,以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中央设禁军,保护京畿。各路(府)驻有地方军。全国18至60岁的男子一律为壮丁,由地方政府登记造册,轮流服兵役。1042年,编成刑书,是越南第一部成文法。
土地属于国王所有,国王将一部分土地分封给贵族、功臣和官吏,作为食邑,称为“拓刀田”。此外,寺院也占有大量土地,称为寺田。封建主主要使用近似农奴地位的依附佃农以及部分家奴为其耕作;王室的土地则主要由战俘、奴隶或罪犯耕作,收成也完全归王室所有。除封建主的土地外,还有农村公社的土地和农民的私有地,但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并负担各种徭役。最初,封建主的食邑(拓刀田)不准世袭或转让,但后来土地买卖和典当的现象日益增多,政府索性允许土地买卖。于是土地兼并和大土地所有制迅速发展起来。政府还规定,凡出卖或典当20年的土地都不能赎回。土地兼并,造成大量失掉土地的贫苦农民,他们处境艰难,生活困苦。此外,当时社会上还存在大量奴婢,而奴婢买卖的现象也很普遍。
李朝初期,采取各种措施发展生产。李公蕴即位后,下令免税3年,并废除贫困户积欠的捐税,禁止屠杀耕牛。又开凿沟渠,修堤筑坝,以利灌溉。李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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