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类采购管理办法
为维护公司权益,节约营销推广成本,贯彻执行集团的利润率战略,根据销售费用
类采购的特性,集团运营中心制定本办法,作为《融创集团销售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在《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费用类别中所包含,凡须我方向
合作方支付费用来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均属于销售费用类采购。销售人员
的工资福利、其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优惠支出不在销售费用类采购之列。
第二条 销售费用类采购实行评审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评审职能在运营中心/运营
部,执行职能在项目公司销售部。
第三条 1、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布置、
园艺、饰品,礼品,奖品,合同总额在 20 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供应
方,原则为价低者得。
2、合同额在 20 万元以下 2 万元以上的上述业务,必须至少由 3 家比价,选
择最低者为供应方。
3、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公共关系、活动
代理、网页设计等智力咨询型业务,合同总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由项目销
售部门与运营部门共同对方案及报价进行招标,专业得分前两名中的价低者
中标。10 万元以下的,由销售部推荐供应方,运营部门进行价格谈判,在不
超过经验价格 10%的情况下合作,否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4、平面媒体、户外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外卖场等资源独占型或供方
不足三家的业务,由运营部门负责议标进行价格谈判,在价格差异较大的情
况下,运营部门推荐同类型资源供选择。
5、不具备招标或 3 家比价条件,金额在 2 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运营部门监督
或到现场共同采购。
6、集团已确定合作供方的采购产品,除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外,不允许再重
新进行招标。
费用类别 合同总额 采购方式 中标原则
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 20 万及以上 招标 价低者得
售楼部的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园
艺、饰品,礼品,奖品 20 万以下,2 三家比价 价低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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