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 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税制结构的缺陷(一)税种结构不科学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几年仅维持在 20%的低水平;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几年一直维持在近 70 %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 2002-2004 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 %、 %, 3 年平均为 %。据统计, 2001 年中国 7 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 20%的富人们占有 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 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现象大量存在。从我和税收征管环境状况看,增值税征管成本较高,税收损失严重。(三)税负结构不合理与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相比,我国增值税的税负设计明显偏高, 个人所得税税负设计虽然不算高,但由于税收级距较小,实际起到的调控作用倾向于一般收入水平者,边际税率水平显得偏高,从实际税负水平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收入占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产业税负不公平,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不相适应。现阶段,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中,在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变化中,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比重下降,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四)征管方面不合理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环境不完善,征管手段落后,征管人员素质偏低。自1994 年新税制运行以来,随着征管模式的变革,各地都在征收管理上下了不少功夫。但是从实际运行状况看,许多地方还停留在征管大厅的建设层面,计算机的配置既不能满足需要,使用效率也不高,在税收干部队伍中,征管人员能力偏低,征管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扭曲现象。由于各级政府存在着事权与财权的划分,过于关心本级政府能使用的税金的现象普遍存在,越权减免税、截留、拖欠中央税收,鼓励多入地方金库的做法相当普遍,从而使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正确执行大打折扣,税收弱化问题相当严重。二、税收立宪的欠缺目前我国宪法中只有第 56条对税收进行了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从税收立宪的起源及其本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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