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补充协议
甲方: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产品补充协议
甲方: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天津协和万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主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合作险种及佣金
、续年度佣金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或为投保人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向甲方收取佣金。
(二)计算方法:首、续年度佣金=首、续年度承保实收保费×保单年度佣金率。
(三)保单年度佣金率标准如下:
险种名称
保险期间
交费期间
保单年度佣金表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瑞华颐悦无忧终身护理保险
终身
趸交
7%
-
-
3年交
28%
%
%
5年交
57%
%
%
%
%
2.续年度服务津贴
续年度服务津贴适用于交费期5年及以上的保险合同,津贴金额相当于当年该保险合同续年度(第二年交费起的保单年度,下同)实收保费乘以津贴率,津贴率标准如下表
保单年度
缴费期限
2
3
4
5
5年交
%
%
%
%
(一)乙方应对保单业务品质进行管理,当乙方业务的续期保单继续率达成如下指标,甲方按照实际达成续期继续率支付对应续期继续率奖金:
险种名称
缴费期限
第十三个月继续率
第二十五个月继续率
R≥85%
R≥88%
瑞华颐悦无忧终身护理保险
3年交
%
%
5年交
1%
1%
(二)继续率计算口径:
第二年度(13个月)继续率计算公式:
当月宽末继续率=(当月宽末实续保费/当月宽末应续保费)×100%
(三)若约定的合作年交保险产品在首年内累计退保率高于15%,或第13个月保费继续率低于85%,或第25个月保费继续率低于88%,甲方有权利对续期费用及后续合作产品的佣金比例进行调整或终止合同。
(四)若约定的合作年交保险产品在第13个月保费继续率低于85%,或在第25个月保费继续率低于88%,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继续率补偿金。
继续率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第13个月继续率补偿金=(85%-第13个月的实际继续率)××上一年度合作年交保险产品及其附加险的第二保单年度期交实收保费。
第25个月继续率补偿金=(88%-第25个月的实际继续率)××上一年度合作年交保险产品及其附加险的第三保单年度期交实收保费。
继续率补偿结算时间为每年3月份。乙方应付继续率补偿金可从最近一期的甲方应付佣金中抵扣;如甲方无应付佣金,则由乙方在结算完毕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五)如存在多份补充协议,则以最后时间签约的协议内容为准。
(六)继续率定义以甲方规则为准,甲方对此具有全部解释权。
继续率定义如下:
保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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