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质押合同.docx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 年______字第 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利息、借钱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含罚息)和补偿金、质
物保存花费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花费(包含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评估、判定、登记、保存等花费均由甲方肩负。
?第七条 本合同的效劳独立于被担保的借钱合同,借钱合同无效或可撤除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劳。
?第八条 质押时期,乙方有妥当保存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失以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的,应该:
1)在借钱人所有执行借钱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
补偿;
2)如借钱人未能所有执行借钱合同债务,乙方的补偿责任可因未获得执行的借钱合同债务而部分或所有抵消。
?第九条 非因乙方过失以致质押物的价值减少,甲
方应在 30 天内向乙方供给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条 质押时期,未经乙方书面赞同,甲方不得
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余任何方式处罚本合同项
下的质押物。
?第十一条 质押时期, 经乙方书面赞同, 甲方转让、
兑现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早清账其所担
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余有价证券出
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
一种方式办理:
1.到期兑现用于提早清账贷款;
2.变换为按期积蓄存单持续用于质押;
3.用乙方认同的等额债权、存款单一动到期债券、存
款单。
?第十三条 借钱合同执行限期届满,借钱人未能清
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
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四条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乙方有权提早处罚
质押物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钱合同项下贷款或许提早回收
借钱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布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犯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商定
或发生其余严重违约行为;
3.借钱合同执行时期借钱人死亡、宣布失散或丧失民
事行为能力以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
或借钱人有 《借钱合同》
第_________合商定的违约情况等。
?第十五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
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状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向乙方支付借钱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___%违约
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
以补偿。对上述违约金、补偿金以及甲方未肩负抵押担保责
任的贷款本息和其余花费,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
的资本予以抵消。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处罚质押物所得价款,按以下
次序分派:
1.支付处罚质押财富所需的花费;
2.清账借钱人所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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