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页 共 、“千名法官下基层”、巡回审判长效机制力度不够,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救助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依法应当公开的是否全部公开;窗口建设中风险提示、诉讼告知、诉前调解、法律释明、心理疏导等多种诉讼引导和指导方法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存在无正值理由不立案、不拖延不办,庭审中接听电话、坐姿不端、精力不集中、仪表不整,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等问题。
(四)严明工作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特殊是泄露审判工作隐私的行为;是否存在我行我素,目无组织纪律,常常迟到、早退甚至矿工的现象;是否存在庸、懒、散、奢,对工作不负责任、无所事事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大吃大喝、铺张奢侈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有关文件(3月1日—30日)。组织全院干警仔细学习中心、最高法院、自治区党委、纪委和自治区高院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相识,为开展改进纪律作风奠定思想基础。
(二)开展自查抽查(4月1日—10月30日)。针对本院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改进措施,着手抓好落实。院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办公室、探讨室、审管办等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成检查组,负责对本院改进纪律作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觉的问题,由院纪检监察室、政工科进行核实,按有关规定分别赐予通报指责、扣减考核分值、纪律处分等不同处理。
(三)不断总结提高(11月1日—30日)。各部门、每位干警要仔细总结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胜利做法和阅历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深刻的剖析材料,深查缘由,剖析危害,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每年11月30日前,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我院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状况进行全面总结,报中院监察室。
(四)成立院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军、庞燕、纪检组长王浩杰、政工科副科长张彩云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浩杰兼任,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亲密联系群众,关键在“常”、“长”二字,为此各部门既要开展阶段性的集中治理,更要常常抓、长期抓,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依靠制度完善落实,加强监督查处,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八项长效机制:
(一)坚持思想先行。要防止纪律作风建设“一阵风”,要树立长期抓的思想,依据形势任务的发展改变,不断转变观念,从根本上更新理念,提倡真正与时俱进、能够得到群众和广阔干警充分理解、认同、信任的主流价值观念,从根本上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始终让思想相识适应大局要求和人民意愿。
(二)起好表率作用。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为广阔干警做出表率,坚持“说到的就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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