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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生违纪处分条例10 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条例.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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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动承认错误,照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相识深刻,有悔改表现。
2.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
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制止危害结果发生。
4.确系他人威逼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看法好。
5.其他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形。
第十条学生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处分:
1.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
2.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逼恐吓。
3.酗酒肇事违纪。
4.其次次违纪处分时从重处分,第三次违纪受处分时,一律赐予开除学籍处分。
5.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应受处分。










6.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违反本条例。
7.群体违纪的组织策划者。
8.伪造、销毁、躲藏证据。
9.包庇共同违纪人。
10.强迫、唆使他人违反纪律。
11.串供或者阻碍他人检举揭发、供应证据。
12.有其他干扰、阻碍组织查证处理或应予以从重处分的行为。
第十一条参与和组织以反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为目的的集会、游行等活动的,对策划和组织者,赐予开除学籍处分;对骨干分子,赐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对其他参与者,情节较重的,赐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情节较轻的,赐予警告或严峻警告处分;对不明真相或受威逼参加者,赐予警告或严峻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参与旨在反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分裂祖国统一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赐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其他成员,视情节轻重,赐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对经指责教化,能检讨错误并确有悔改表现的,赐予记过处分。










第十三条对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赐予以下处分:
1.对违反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年满18周岁学员,赐予开除学籍处分,未满18周岁学员赐予警告、严峻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不听劝阻,以各种方式参与宗教活动的,视情节轻重,赐予警告或严峻警告处分;对多次参与宗教活动的,赐予记过或勒令退学处分。
3.对宗教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一律开除学籍;对骨干分子和主动参与者,赐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对有立功表现者,可以从轻处分。
第十四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赐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者,赐予以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者,赐予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惩罚者,视其情节,可赐予记过以上处分。










3.司法机关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惩罚者,学校可视其情节,赐予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
第十六条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财物者,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视其情节应赐予下列处分:
1.盗窃公私财务,视其情节,赐予严峻警告以上处分。诈骗、抢夺、巧取豪夺公私财务比照盗窃从重处理。
⑴作案价值在100元以下者,年满18周岁,赐予严峻警告处分;未满18周岁赐予警告处分。 ⑵作案价值在100元~499元者,年满18周岁学员,赐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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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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