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住所
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注销申请书
(说明理由)
负责人签字:
事务所(公章) 年月日
合伙人会议决议
内容包括:事务所资产的清算;资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清结;人员的安置(包括社保关系在本所、现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文件、财务帐簿、业务档案的移管、处置;未办结业务的解决办法(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全体合伙人承担律师事务所存续期间潜在执业风险责任的承诺;分支机构的解散;注销手续的办理等问题。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登报公告
(粘贴剪报,并注明刊登的报纸名称、日期及版面)
主管司法局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区县司法局对该所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
证照、印章
收缴情况
事务所印章
需提交的材料
(1)资产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承担执业期间潜在风险的承诺;
(3)天津市司法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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