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十)
补缴原因: 年月缴费方式: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险种项目当年历年
统筹基金
单位缴费
单位划转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单位划转
利息
个人缴费
滞纳金
小计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失业保险
滞纳金
小计
单位缴费
工伤保险滞纳金
小计
基本医疗基金
个人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资金
社会保险补助金
总计
单位负责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经办人
填表人: 社保经(代)办机构财务经办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办理日期: 年月日
说明:1、此表由单位补缴时汇总填报,一式三份,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各一份
2、此表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财务收款依据。
3、按补缴原因分别汇总填报。
保留两位小数)
合计
办机构业务经办人:
办机构财务经办人:
财务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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