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doc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一、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 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 对本地接种的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簿,无接种证的 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一、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 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 对本地接种的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簿,无接种证的 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镇街道收集居住 3个月 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
四、 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 等地方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 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每年新生入学时派专人到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 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 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 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宣传动员,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 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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