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适应公司对外业务的需要,保证必要的通讯联系,搞好增收节支,加强企业成本管理,规范电话费用报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通讯费开支分为办公室电话费和个人手机费。
2、业务部门凡公司配备手机的,通通讯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适应公司对外业务的需要,保证必要的通讯联系,搞好增收节支,加强企业成本管理,规范电话费用报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通讯费开支分为办公室电话费和个人手机费。
2、业务部门凡公司配备手机的,通讯工具产权归公司所有,职工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迁移或过户转让。
3、非业务部门购买手机的费用不予报销。
4、部室办公室电话费和手机费由综合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办公电话由综合部定期缴纳,实行费用定额管理,定额内实报实销,超出定额部分由责任人分担。综合部下达扣款通知单,并报财务部,由财务部从相关单位或职工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5、职工电话费用由职工自己缴纳,持发票按规定报销。手机话费超出部分自行承担,遇特殊情况需提高报销限额,应填写特批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6、享受手机通讯报销的人员应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其直接上级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检查移动电话的使用状况。如无特殊原因说明无故关机、停机的,当月手机费不予报销。多次发生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取消其手机费报销额度。
7、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况发生的公司内部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或离职情况,公司配备的手机和号码一律不准带走。办公电话一律不准带走,电话号码不能迁移。调入单位如新装电话,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待公司批准后才能配备。
8、各加油站、LNG加注站通讯费由各加油站自行缴纳并按标准报销。
9、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通讯费用定额标准。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通讯费用定额标准
1、总经理:300元/月,副总经理200元/月,成品油/LNG/非油气部门主任:150元/月,其它部门主任:100元/月。成品油/LNG/非油气部门职工:150/月,其它部门职工:40元/月。
2、固定电话:财务部/404室各100元/月。
通讯费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