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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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博帕尔异氰酸甲酯中毒事件
1984年12月3日,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博帕尔市郊的一个工厂发生了严重毒气泄露事故。造成3000多人死亡,20多万人致残柳磷 ,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 ,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
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
,用多少,拌多少,拌过药的种子应尽量用机具播种。如手撒或点种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毒种应销毁。
、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毒种丢失或被人、畜、禽误食。
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防护
、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担任,并应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
,患皮肤病和农药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喷药或暂停喷药。喷药时不准带小孩到作业地点。
。
。手动和机动药械均不能左右两边同时喷。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过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药人员的身体。
、接头、喷头等处螺丝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过程中如发生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人、畜解除发生中毒。
,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交回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去。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于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处理。浸种用过的水缸要洗净集中保管。
[主要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1)毒蕈碱样症状(轻度中毒):
主要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视物模糊、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呼吸道分泌增多;严重时可以出现呼吸困难、肺水肿、大小便失禁等。
(2)烟碱样症状 (中度中毒):
患者出现全身紧束感、动作不灵活、发音含糊、胸部压迫感等,进而可有肌肉震颤、痉挛,多见于胸部、上肢和面颈部,严重时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重度中毒):
常见有头痛、头晕、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多梦,严重时可出现烦躁不安、意识模糊、惊厥、昏迷等,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危及生命。
有少数重症患者在症状消失后48-96h,个别在7d后出现中间肌无力综合征。表现为肢体近端肌肉、颅神经支配的肌肉以及呼吸肌的无力。
有少数患者在中毒恢复后,经4-45d潜伏期,出现迟发性周围神经病(OPIDN)。
个别患者,在急性有机磷中毒抢救好转、已进入恢复期时,可因心脏毒作用而发生“电击样”死亡。
2.慢性中毒
多见于农药厂工人。由于长期少量接触有机磷农药,胆碱酯酶活力明显降低,但症状一般较轻。主要有类神经症,部分患者出现毒蕈碱样症状。
3.致敏作用和皮肤损害
有些有机磷农药具致敏作用,可引起支气管哮喘、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
[诊断]
我国现行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GBZ8-2002) 如下:
1.诊断原则
短时间接触大剂量有机磷的职业史
相应的临床表现
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
作业环境的劳动卫生调查资料
2.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及分级标准
[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
(1) 清除毒物。
立即使患者脱离中毒现场
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 (忌用热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
眼部受污染,应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洗后滴入1%后马托品数滴
口服中毒者,用温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洗胃,直至洗出液无农药味为止
(2)特效解毒药物。
迅速给予解毒药物
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
中度中毒者,需要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 (如氯磷定、解磷定) 两者并用。
阿托品:
能清除或减轻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改善呼吸中枢抑制。 用药原则: 早期、适量、反复给药,快速达到“阿托品化”(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无汗、口干、心率加速)。
胆碱酯酶复能剂(又称肟类复能剂): 常用的为解磷定和氯磷定,二者具有协同作用,复能剂对不同品种中毒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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